文化觀察 | 以遼寧省為例淺談文化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發布時間:
2023-09-01 15:57
來源:
文化觀察 | 以遼寧省為例淺談文化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國家對公共文化服務發展的重視程度也在不斷提高,陸續出臺一系列法律法規,保障公共文化服務發展,健全公共文化服務職能,文化館作為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的重要部門,擔負著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實施的責任。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眾對于文化服務的需求多元化發展,對于公共文化服務的供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化館進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為了適應人民群眾不斷升級的文化需求,擴大有效供給,促進公共文化服務更加平衡和充分的發展。
一
文化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含義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最早是作為一項經濟工作的戰略部署,在2015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的,其主要指用改革的辦法,對供給進行結構調整,提高供給的質量,從而提高其對需求的適應性和靈活性,更好的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需求,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文化館和群眾的關系,圍繞公共文化服務這一產品,形成了供需關系。文化館作為公共文化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共文化服務的供給側,文化館要提供服務于需求側,這個需求側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公共文化服務的建設、運行、發展,要始終圍繞群眾的文化需求,把滿足群眾文化需求,展示群眾的文化自覺與文化自信為目標,作為文化館的價值追求。文化館進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通過結構的調整,合理配置文化服務中質的適應性與量的平衡性,從而讓公共文化服務更好的契合人民群眾對于文化的需求。
二
文化館進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要問題
文化館作為公共文化服務的供給者,其發展一方面受到自身因素和外部環境等方面的影響,另一方面也要遵從客觀的供求規律。推動文化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要面臨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文化館供給的形式單一
文化館作為供給者向人民群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但因其公益性屬性,沒有自己的經濟收益,所以文化館也需要依靠其他方提供的供給。隨著我國文化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的“重歸公益”,我國政府“權威型”供給加“社會補充”的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機制與方式正在形成。[1]但在現階段,主要的供給方式還停留在政府供給為主,這就導致文化館公共文化服務明顯受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以遼寧省文化館為例,特別是在2018年文化館事業單位改革整合后,其經費來源主要依靠地方財政支持,當地方財政出現波動或者出現緊張狀況,文化館的經費必然受到影響,從而導致公共文化服務供給不穩定;其次,長期“一元制”的政府供給方式,導致了文化館對行政機關依附性強、缺乏活力、效率低下的問題,制約了文化館主觀能動性和靈活機動性,使其在服務內容、服務手段、服務形式等方面束手束腳,限制了文化館創新發展的能力;再有,文化館因長期依賴有限地方財政撥款,其動力和目標更多偏向于上級的認可而非社會公眾的滿意,更傾向于把有限的優質服務與資源供給于的重要時間節點,從而容易忽略常態化的群眾文化服務保障。造成文化館的公共文化服務只能按“料”生產,而無法做到按“需”生產。
(二)文化館公共文化服務供給體系不完善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資源供給體系,正是當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迫切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2]文化館作為公共文化服務供給側,其改革的主要任務是提高資源的有效供給,有效就是要把資源用最有效的方式配置給最需要的地方。遼寧省文化館在資源供給體系上,存在著體系不暢、服務滯后等問題。
首先,按照全省五級文化館體系的構架,遼寧省文化館與省內各級文化館,存在從屬不清、各自為政的問題,各級文化館普遍隸屬于當地公共文化服務中心或者文化演藝集團,而這些中心和集團有的隸屬于地方政府,有的隸屬于地方黨委,有的甚至是地方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下屬的一個機構;省級文化館取消一級法人資格,地市級、縣級文化館取消了法人資格,使得文化館權輕責重,名過其實,也讓文化館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和文化館總分館制建設成為一紙空文;如果說遼寧省事業單位改革重組讓省級文化館變得名不副實,地市級、縣級文化館變得名存實亡,那么鄉鎮文化站就是被改革撤并了,鄉鎮文化站的編制被徹底取消,讓常態化的公共文化服務在農村鄉鎮只能紙上談兵,有違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立法初衷;各級文化館都存在經費缺口,特別是在地域偏遠,經濟落后的地區,專項經費挪用、使用不清的狀況特別突出;省文化館始終加強對鄉鎮級公共文化建設的幫扶力度,但是受限于渠道不暢,力度有限,且缺乏長期的幫扶機制,無法從根本上滿足其需求,這些鄉鎮地區是公共文化服務建設的“末梢神經”,是公共文化服務的盲區,也是急需我們提供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的地區。
其次,文化館現階段的活動開展方式,主要是每年按照既定計劃開展,年初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總體要求,申請經費,然后根據經費情況安排常態性公共文化服務計劃和重點活動計劃。但是,近幾年,群眾生活水平突飛猛進的提高,使得群眾對于公共文化服務的需求多元化發展,且發展速度快。拿近些年發展迅速的“抖音”為例,從2017年12月的6900萬月活一舉沖上1億月活,這個過程只花了一個月,并且保持持續的增長,到2018年10月,抖音國內日活躍用戶已經突破2億,月活躍用戶突破了4億。然而,遼寧省文化館入駐“抖音”平臺,已經是2020年10月,文化館的供給體系暴露出明顯的滯后性,喪失了其引領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職能優勢。
再有,文化館公共文化服務的供給與需求之間產生的矛盾不是單純的量或者質的問題,而是結構性的問題,這是因為文化館公共文化服務不僅存在供不應求更主要是存在著供不適求問題,需要進行結構性的調整。例如,遼寧省文化館在基層農村開展的萬村廣場舞培訓,有時因活動開展的季節正是當地農忙時節,導致活動進行受限,有時因為所到的農村多為留守老人和孩子,活動無法達到預期效果,還有因為當地有傳統優勢文化項目,也導致我們廣場舞培訓不受歡迎;我們創作的群眾文化作品,因為專業性太強,達不到群眾“喜聞樂見”,在基層演出得不到群眾共鳴,或者因為節目演員眾多、道具復雜等原因,不能適應基層演出條件等等問題。這種扭曲錯位,就是供給不適應需求的狀況,這導致了文化館資源的閑置和人力、物力上的浪費,而真正的需求卻沒有得到滿足。
三
推進文化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舉措
文化館供給側結構的改革,是在各地公共文化服務基礎不均等的條件下開展的,其推進要考慮地區的綜合實際情況,要逐步推進,不可能一蹴而就。習近平總書記在2018年12月中央經濟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強調,我國經濟運行主要矛盾仍然是供給側結構性的,必須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不動搖,在“鞏固、增強、提升、暢通”八個字上下功夫。文化館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也應遵循其原則與方針。
(一)鞏固人民群眾在公共文化服務中的主體地位
要始終堅持需求側的主體地位,也就是堅持“群眾主體性”。公共文化服務“以群眾為主體”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以人民群眾的文化需要求為導向,吸引群眾參與、支持群眾創造、鼓勵和幫助群眾“自我表現、自我教育、自我服務”,以群眾滿意度為重要的評價指標。[3]進一步提升文化服務中群眾的主體地位,變文化館要辦活動,為群眾要辦活動,變為民做主,為讓民做主,在這里主要包含兩個方面的問題。首先是,文化館要明確自己的站位,在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的基礎上,服務要側重對廣大群眾的幫助、吸引、鼓勵,提高服務意識,由組織者變為引領者,由管理者變為推動者,由提供者變為服務者,為廣大群眾提供自編自演、自創自辦、自娛自樂的平臺與條件。在遼寧省文化館在2020年開展的“百縣特色”培訓中,初步嘗試這種模式,并取得一定的實效,但是由于受到人力、物力等客觀因素制約,距離完全發揮出人民群眾的導向作用還有一定差距。
其次,要強化公民的文化權益意識,廣大群眾公共文化權益意識薄弱,往往導致人民群眾忽視或者看低自己在公共文化建設中的地位和義務,缺乏在公共文化服務中發揮自身“主人翁”地位的主觀能動性,嚴重制約文化館公共文化服務的效能。提升群眾文化權益意識,重點在于培養,建立長效機制,把公共文化的種子“種”到群眾心中,讓群眾在公共文化建設中發揮自身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發揮在公共文化服務的知情權、表達權、使用權、選擇權、評價權甚至在一些環節上的決策權,成為公共文化建設的決策者、執行者、監督者,從而用群眾需求的力量拉動文化館供給。
(二)增強合作意識,激發文化館事業活力
雖說文化館作為公益性事業單位,采取的是政府“權威型”供給加“社會補充”的供給機制與方式,但是現階段,對于遼寧省文化館來說,基本還是依靠政府的“一元制”供給,社會參與文化館公共文化服務的條件和機制還不成熟,短期內難以實現,那么在這種政策基礎上,加強文化館與其他機構之間的合作可以說是打開當前局面的有效方式。打破各自為政、單兵作戰的格局,致力于構建開放、協同、共享的合作業態。首先,廣泛開展省際之間文化館的交流合作以及省內與市、區、縣級文化館的交流合作,在遼寧省事業單位改革重組中,遼寧省各市文化館都進行了相應的改革,且改革方式各不相同,割裂了省館與各市館間的從屬關系,對工作開展造成一定不便,對此,應充分發揮文化館協會組織的工作職能,以協會的角度擴大與其他省份文化館之間的交流、合作力度,同時強化與省內市、區、縣級館的聯系與協作;其次,積極建立與同為公共文化服務的圖書館、美術館、博物館等兄弟單位之間的交流合作;另外,與社區、學校、群團等機構建立長期合作關系,開辟公共文化服務的新渠道,通過合作各取所需、互通有無、取長補短,從而實現優勢互補、合作共贏。
遼寧省文化館積極進行了合作嘗試,在2021年,遼寧省文化館計劃開展慶祝建黨百年美術攝影展,受到經費限制,計劃一度擱淺,但是在積極協調下,與遼寧省美術館達成合作意向,兩家單位合辦這項活動,由美術館免費提供場館,由文化館提供參展作品,充分利用各自優勢條件,促成展覽順利推進;與沈陽市第七中學附小,簽訂合作協議,在附小學生中開展公益性文化培訓課程,開辟公共文化服務校園陣地;遼寧省文化館還在積極謀劃與于洪區文化局開展合作項目,借助他們的財政優勢,開展公共文化服務。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
1. 提升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提出“公益性、基本型、均等性、便利性”做為公共文化發展的基本要求,其中明確提出了要“均等化”,但考慮到城鄉公共文化服務的基礎是不均等的,他們對公共文化服務的需求也是不均等的,因此這里的均等化不是絕對的均等化,而是相對的均等化,不是文化館供給的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而是供給成效的均等化。
要達到成效均等,就要對農村、鄉鎮等公共文化建設明顯滯后的區域,加大供給力度,“蜻蜓點水”的送文化活動是無法滿足農村文化需求的缺口的。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公共文化發展問題還是要建立健全相關法規機制,因鄉鎮文化站主要隸屬鄉鎮政府領導,其公共文化發展水平,與所在地政府是否重視有著明顯的關聯,因此把公共文化發展水平的相關指標納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的項目之一是提高對公共文化關注度,促進公共文化建設和經濟建設同步發展的重要手段。特別是在經濟貧困地區,更應認識到,文化的發展是脫貧的有力推手,也是防止返貧的有效保障。文化館應優先供給滿足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需求,這既體現了公共文化服務的均等性要求,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
2. 借助科技力量,豐富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模式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科學技術的每一次重大進步,都對文化生產和傳播方式產生了重要影響。例如,印刷術的發明,讓文化的傳播方式等到一次巨大的變革;二十世紀,互聯網的發展,使得今天的文化傳播方式發生著日新月異的變化。
文化館作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職能的承擔者,要發揮在公共文化服務上的引領作用,必須時刻緊跟時代和科技的發展的腳步,充分利用科技力量,不斷更新服務供給模式。把以新的科技手段提升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效能,作為新時期滿足人民群眾文化需求,促進文化充分平衡發展的重要方式。遼寧省文化館在2020年疫情期間,積極開展系列線上活動,就是打破文化館面對面開展文化活動的常規模式,利用網絡供給公共文化服務,滿足因疫情不能外出的群眾的文化需求,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四)暢通需求采集和效果反饋機制
供給側只有掌握需求側的需求,才能有針對性的減少無效和低端供給,要了解人民群眾的需求,要建立暢通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務需求采集和效果反饋機制。
多渠道開展需求的采集和效果的反饋。文化館人,要牢記自己的職責和使命,扎根基層,深入群眾,了解人民群眾所想所需;通過學校、社區、各種媒體征求文化服務需求采集;在活動開展時,關注群眾的聲音,在活動開展后,下發意見調查表收集反饋意見;對于弱勢群體,設立專門的意見渠道;切記閉門造車,主動關注其他文化服務機構的舉措和效果。
整合運用反饋信息,對于采集和反饋的信息積極處理,一方面做好服務的善后工作,形成有效評價,作為對前期服務的總結,另一方面形成預判機制,對未來公共文化服務的發展方向和需求,進行預判,有利于提高服務供給效率,從而形成高效暢通的需求采集和效果反饋機制。
無論經濟上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還是文化館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根本目的都在于通過改革和調整的辦法打通循環堵點,提升供給對需求的適配性。文化館在公共文化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要解決公共文化服務供不應求和供不適求的問題,鞏固人民的主體地位,建立暢通的需求采集和效果反饋機制,推動公共文化服務供求在更高水平上實現均衡,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建設平衡和充分的發展。
參考文獻:
[1] 毛少瑩等著:《公共文化服務概論》,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15頁
[2] 巫志南:《加強公共文化資源供給是關鍵——關于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的思考》,《中國文化報》2011年9月9日
[3] 戴言:《制度建設與浙江公共文化服務》,浙江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第411頁
(注:該論文發表于《文化館(站)全民藝術普及新階段 新理念 新格局——2021中國文化館年會征文作品集》)
作者:張聰 遼寧省文化館(遼寧省青年宮)黨政群工作部主任。何 兆 麗 國家一級演員,現任撫順市群眾藝術館館長(黨支部書記)。
本文轉載自 文化發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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